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最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强化“幼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对党、广大保教工作者和幼儿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长抓不懈。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幼儿园要设安全工作专门机构并由专人负责。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状,严肃工作纪律,奖罚分明,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无安全工作死角、隐患、漏洞。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幼儿伤亡事故或单位财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追究幼儿园园长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要通过墙报、橱窗、专栏、家长通知书等有效方式将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幼儿园、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幼儿、每一名家长。要定期组织保教人员认真学习、详细了解、熟知并掌握国家关于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到知法、守法,严格按规章办事。要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常识教育,安全宣传教育要务求实效。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组织各种应急遇险的疏散和演练,促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尤其要加强幼儿园门卫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及岗位培训,使其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做好幼儿防火、防烫(烧)伤、防砸、防摔伤、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走失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强化幼儿园的一日常规管理、传染病管理和饮食卫生管理。
1、幼儿园要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1)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主要包括:晨检、消毒、体检、卫生检查等项制度。
(2)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炊具消毒制度和食品的采购、运输、出入库、贮存、加工及留验、索证等制度。
(3)疫苗接种和预防传染病制度。主要包括:接种疫苗、隔离、诊断、治疗等制度。
(4)消防制度。幼儿园要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幼儿园的消防通道畅通,并责成专人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和通道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顺利启用。
(5)检修制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园内必须悬挂或张贴带有文字或图片叙述的“警示牌”。对年久失修、违章安装、超负荷使用的电线、燃气和暖气管网、大型户外玩具器械等设施,必须定期维修、更换。严禁园内可能危及幼儿人身安全的设施(扶梯、护拦、电闸、电源)带“病”工作,对园内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与使用。
2、属地化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承担起检查、督导的责任,实行行政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督导计划之中,通过检查向社会公布,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幼儿园在强化内部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要积极主动与社区、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紧密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并切实建立起幼儿园与当地公安机关、家长、社区的安全联防工作机制。
3、人员管理。幼儿园要严格实行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身心健康体检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严格审核幼儿园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对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清退。
4、封闭管理。要加强园所的封闭设施建设与管理。对大门、栅栏、围墙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维修。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园内重点部门、重要部位配置安装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要加强园内巡查和保卫工作,严格实行幼儿园出入人员登记和证件审查制度、幼儿接送制度,严防幼儿走失,严防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对可疑人员携带物品要认真检查。寄宿制幼儿园要安排行管人员值班。
5、班车管理。加强对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凡用车接送幼儿的幼儿园,必须事先向教育部门备案。严格实行幼儿车辆及驾驶人员资格、证件查验制度。车辆证件必须齐全(有车管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机动车辆行驶证、保险证、车辆年检证等)。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应定期到公安车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实行驾驶员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严禁幼儿园使用无牌照和无年检证明的车辆。
四、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信息畅通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和协调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必须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可以越级上报。要确保紧急情况下政令畅通、通讯畅通。
幼儿园在组织幼儿外出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它大型集体活动时,活动前必须向本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有活动应急预案。
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加大检查力度
各区市县要在本地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一起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要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督导和评价表。要通过自查、互查、联合普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周边环境、房屋、室内外活动场地、设施设备、食堂和饮食卫生、玩教具、消防设施、接送幼儿的车辆进行认真排查,并对幼儿园教职工(包括门卫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检查工作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要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园机构,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
附件:《大连市幼儿园安全工作防范与应急预案》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大连市幼儿园安全工作防范与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机制完善,措施得力,全力以赴保障幼儿园幼儿和保教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家庭、幼儿园集体与个人的利益,稳定社会。
二、工作方针
1、充分认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坚决果断地切断事故源,确保幼儿、保教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3、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三、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巡视组、保障组、应急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面细致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可能发生和所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园内各种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四、具体措施
1、遇火险拨打119报告火警,并紧急启用消防设备,切断火源,打开消防通道,疏散幼儿,排除险情,有条不紊地组织园内教职工进行灭火。
2、遇抢劫、偷盗、挟持人质等,拨打110报告匪警。封闭幼儿园,保护现场,教职工挺身而出保护幼儿,沉着机智地与犯罪分子巧妙周旋,注意里应外合共同打击犯罪分子。
3、遇群体、个别中毒事件或受伤等事故,拨打120救助,立即将中毒或受伤幼儿、保教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保健医立即封存食物和冰箱24小时留验食物,并通知区市县卫生防疫部门或疾病控制中心处置。
4、遇突发流行性疾病和各种传染疾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隔离观察,及时拨打电话通知相关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如实报告疫情,并将传染人员(幼儿)送往指定医院救治。保健医采取应急控制措施,隔离接触人员,清理现场和实施现场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5、遇交通事故,立即报告交通指挥中心或交警。在采取紧急措施后,将事故逐级报告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