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开发区教育卫生局文教处和局属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07]036号)精神,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组将于4月10日-25日在全省开展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贯彻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全省学校安全、教育纠风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三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文件内容请详见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主页“政策法规”),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是园(所)周边环境整治、园(所)危房改造、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园(所)车安全、管制刀具治理和防控传染病、踩踏事件和校园伤害事件等工作情况。 二、 工作形式 随机抽查幼儿园1-2所。 三、 工作要求 请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坚决克服疲遢、松懈情绪,树立高标准、严要求的思想,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督查组的检查和指导。并请各区市县及各幼儿园扎实有效地做好落实工作,务于4月19日前作好自查报告及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大连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二00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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