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园车管理及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卫生局: 现将国家《教育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2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立即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每一所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幼儿园,建立每所幼儿园每辆园车基本情况的登记表,其中包括园车车况、驾驶员资质、运行线路以及安全接送制度等。并在近期集中对有园车的幼儿园进行专项检查,凡不具备资格则立即停运,确保幼儿园园车管理的安全与规范。请各区市县于9月29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以电子文本形式报告我处。联系人:滕丽娜,联系电话:84649455,邮箱:edu_tln@dl.gov.cn. 学前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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