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通常包括: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者依法解除(如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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